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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产资源税征收标准
1、矿业印花税: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中书立、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收。矿业关税:关税是对进出国境的货物、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收。
2、砂石等矿种从价计征,砂石自用和连续加工非应税产品的实行从量计征。 税率: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4%,选矿适用税率3%;自用或者连续加工成非应税产品的从量计征,按每吨2元征收。
3、应缴资源税计算公式:石灰石销售数量(吨或立方米)*税率(0.5-20元)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:销售或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。缴纳起点:向石灰石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。
4、资源税征收标准 征收标准 修改前:第四条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具体适用税额,按本细则所附的《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》执行。
5、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》规定的法定税率或者法定最低税率执行。六盘水市、毕节市的煤选矿税率适用75%,其余市州的煤选矿税率适用5%。纳税人销售金锭,按金的选矿税率征收资源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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